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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变动之公佈

2021-09-01 00:00:00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太阳娱乐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 董事(「 董事」)会(「 董事会」)谨此宣佈, 自二零二一年九月 一日起:叶伟雄博士(「 叶博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主席、 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成员, 以及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成员。

叶博士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叶博士取得英国Loughborough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哲学博士学位、英国Brunel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Cranfield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管理科学专业工业工程理硕士学位及英国华瑞汉普敦大学(University of Wolverhampton) 法学士学位。自二零一八年三月 起, 彼亦为萨克其万大学(University of Saskatchewan) 的研究生和博士研究学院及机械工程学学院荣誉退休教授, 以及现于香港理工大学工业及系统工程学系主要研究员,及为澳门城市大学特聘教授。

自二零一八年六月起, 彼获委任棠记(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8305)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其股份于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 在此之前,叶博士于二零零零年六月至二零零一年八月担任福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8108)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于二零一一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担任恒泰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前称「 互娱中国文化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8081)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叶博士已与本公司签订委任书,任期一年,以及任何一方均可提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其委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及GEM上市规则,叶博士将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届时彼将符合资格膺选连任,而彼之委任须轮值退任。叶博士有权收取每季度60,000港元之董事袍金,该袍金乃参考其背景、资格、经验、对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及现行市况而釐定。

除上文披露者外,于本公佈日期, 叶博士概无(i)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ii)于过去三年在其他公众公司(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上市)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iii)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係;及(iv)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以及不被视为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两者定义均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叶博士已确认其符合GEM上市规则第5.09条所载的独立标准。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有关叶博士的委任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亦无涉及任何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50(2)段项下条文之任何规定须予披露的事宜;以及概无其他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之事宜。

委任叶博士后,本公司符合 (i) GEM上市规则第5.05(1)条之董事会须有最少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规定; (ii) GEM上市规则附录十五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5.1 条之提名委员会主席已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及(iii) GEM上市规则第 5.28 条之审核委员会成员的人数最低人数为三名的规定。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叶博士获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