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三日之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i)更改每手买卖单位;(ii)供股;及(iii)抵销安排。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之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佈所载,本公司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有关(其中包括)(i)更改每手买卖单位;(ii)供股;及(iii)抵销安排之通函(「通函」)。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落实通函之内容,预期通函之寄发日期将延期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或之前。
因此,有关(其中包括)(i)更改每手买卖单位;(ii)供股;及(iii)抵销安排之预期时间表将予以修订。本公司将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就修订预期时间表另行作出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