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布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23.06A 条而作出。
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本公司根据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向二十五名合资格参与者(「承授人」)授出购股权(「购股权」),以认购合共 21,400,000 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 0.01 港元之新普通股(「股份」),惟须待承授人接纳後,方可作实,若干承授人於接纳购股权时须支付港币 1.00 元。有关所授出之购股权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 :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所授出购股权之行使价 : 每股 0.430 港元
所授出之购股权数目 : 21,400,000 份购股权(每份购股权将赋予承授人权利认购一
股股份)
股份於授出日期之收市价 : 每股 0.430 港元
股份於授出日期前五个工作
天的平均收市价 : 每股 0.414 港元
购股权之有效期 :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至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於上述授出之购股权当中,董事擭授1,900,000份购股权,其详情如下:
承授人姓名 与本公司之关系 授出之购股权数目
熊缨先生 执行董事 1,900,000
向上述董事授出购股权已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3.04(1)条获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承授人为本公司之董事、行政总裁或主要股东,或其任何联系人(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