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刊发。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帐目之初步评估及董事会目前可获得之资料,预期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大约盈亏平衡之净额,本集团业绩将较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亏损净额约人民币18.2百万元显着改善。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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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布乃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刊发。
经本公司管理层按本公司之管理帐目初步审阅後,本公司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预期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大约盈亏平衡之净额,本集团业绩将较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亏损净额约人民币18.2百万元显着改善,主要因为(i)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入增加;(ii)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实施了各项有效的节流方案,管理和分销及销售费用减少。1本集团正审定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代表董事会根据目前本公司可获得之资料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而作出之初步评估,须待审核调整後方可作实。倘本集团之管理账目有任何重大变动,则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