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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利软件盈利警告

2013-10-29 18:21:00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刊发。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综合亏损可能较去年同期之未经审核综合亏损约人民币 7,158,000 元增加。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布乃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董事会(「董事会」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 )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规则」 )第17.10(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刊发。

经本公司管理层按本公司之管理帐目初步审阅後 ,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 , 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综合亏损可能较去年同期之未经审核综合亏损约人民币 7,158,000 元增加,主要原因如下:

(i)截至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收入减少; (ii) 因於二零一三年六月所授出之购股权以致截至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购股权以股份支付费用增加。

尽管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业绩可能出现亏损,惟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穏健,故前景仍然乐观。董事会谨此强调,本集团财务状况穏健,且具备充足现金资源,应付其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需求,董事会将持续检讨本集团之策略及营运,务求提升业务表现及本公司股东回报。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管理帐目作出之初步评估为基准 。 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应阅读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业绩公布 。 该公告预期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