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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利软件盈利警告

2013-01-15 18:07:00

本公布乃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17.10 条作出。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亏损可能较去年同期之经审核综合亏损约人民币 37,483,000 元下降。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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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布乃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17.10 条作出。

经本公司管理层按本公司之管理帐目初步审阅後 ,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 , 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亏损可能较去年同期之经审核综合亏损约人民币 37,483,000 元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i)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入明显增加及 (ii) 购股权以股份支付费用少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确认二零一一年二月授出购股权所涉及以股份支付费用。

尽管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年度业绩可能出现亏损 , 惟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穏健,故前景仍然乐观。董事会谨此强调,本集团财务状况穏健,且具备充足现金资源,应付其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需求,董事会将持续检讨本集团之策略及营运,务求提升业务表现及本公司股东回报。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管理帐目作出之初步评估为基准 。 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应阅读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布 。 该公告预期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刊发。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