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布乃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作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按照管理账目,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第三季度业绩与截至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比较,可能宣告进一步亏损之情况。
本公布所载资料仅为本公司按照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有关账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确认或审核。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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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布乃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作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按照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第三季度业绩,与截至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比较,本集团可能宣告截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出现进一步亏损。
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出现进一步亏损,主要由於(i)於二零一一年二月授出购股权所涉及以股份支付费用; 及(i)分销及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尽管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第三季度业绩较去年同期可能出现进一步亏损,惟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稳健,故前景仍然乐观。董事会谨此强调,本集团财务状况稳健,且具备充足现金资源,应付其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需求。董事会将持续检讨本集团之策略及营运,务求提升业务表现及本公司股东回报。
本公司正着手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第三季度业绩。本公布所载资料仅为本公司按照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有关账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确认或审核。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细阅预期将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刊发之截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第三季度业绩。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