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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利软件委任执行董事

2011-06-30 17:18:00

董事会欣然宣布邱磊先生及熊孆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并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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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执行董事

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邱磊先生(「邱先生」)及熊缨先生(「熊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并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起生效。

委任邱磊先生为执行董事

邱先生,39岁,曾为本集团杭州新利科技有限公司及杭州新利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毕业,於1996年加盟本集团任职工程师,历任新利软件(珠海)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及杭州新利科技有限公司商务总监等职,邱先生有较深金融行业经验。除以上披露者外,邱先生未於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并於本通告刋发日期的三年内,没有於香港或任何海外证券市场上市之公司担任董事。

邱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由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起为期两年之服务协议,并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在本公司即将到来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邱先生有权收取年薪港币683,795元,参照其背景、经验、於本公司的职责及市场现况厘定。

邱先生根据本公司之购股权计划持有7,400,000股本公司股份之购股权。邱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连(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除上述者外,邱先生并无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或被视作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 (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份)。除以上披露者外,董事会并未发现任何有关委任邱先生而须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50(2)条予以披露或须知会股东之事宜。

委任熊缨先生为执行董事

熊先生,41岁,於二零零七年四月至二零一一年四月期间为本集团杭州新利科技有限公司及杭州新利软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於加入本集团之前,熊先生於二零零一年五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期间於北京三鼎体联网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市场总监及总经理职务。 熊先生於 University of Paisley 资讯、社会及管理科学系 (主修工商管理)毕业,及後获取北京大学EMBA学位,熊先生具有数年的公司管理经验,尤其擅长於市场策划及销售。除以上披露者外,熊先生未於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并於本通告刋发日期的三年内,没有於香港或任何海外证券市场上市之公司担任董事。

熊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由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起为期两年之服务协议,并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在本公司即将到来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熊先生有权收取年薪港币595,000元,参照其背景、经验、於本公司的职责及市场现况厘定。

熊先生根据本公司之购股权计划持有4,050,000股本公司股份之购股权。熊先生乃为本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熊融礼先生之儿子。除上述者外,熊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连(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熊先生并无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或被视作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 (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份)。

除以上披露者外,董事会并未发现任何有关委任熊先生而须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50(2)条予以披露或须知会股东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