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警告-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亏损估计减少
本公告乃由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之规定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间」)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及现时可得之资料,本集团预期录得亏损减少至约人民币16,512,000元,而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亏损则为约人民币30,178,000元。
基于现时可得之资料,董事会认为,亏损减少乃主要由于以下原因:
(i) 于本期间收入增加至约人民币23,055,000元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约人民币19,458,000元);及
(ii) 于本期间员工成本减少至约人民币 33,018,000元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约人民币42,336,000元)。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编制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半年度业绩(「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依据董事会参考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现有可供资料而作出的初步评估,而并未曾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或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或审阅,相关内容或会有所调整。谨此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参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业绩公告内的详细资料,预期该业绩公告将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