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佈乃中国兴业新材料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而作出。
本公司获告知,本公司控股股东Top Access Management Limited(「Top Access」)已抵押本公司之324,324,325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之约62.37%及Top Access持有之本公司股份100%)予一名独立第三方,以供其本身之用途及履行其责任。
上述股份抵押并不属于GEM上市规则第17.19条之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