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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新材料建议削减股份溢价账

2018-03-28 06:08:00

董事会拟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股东批准根据百慕达法律及细则削减本公司之股份溢价账之建议。根据本公司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股份溢价账之进账额为人民币76,175,000元。现拟注销股份溢价账之进账额为数人民币10,000,000元(相当於界乎约1,506,000美元至约1,664,000美元之金额),而由此所产生之进账拨入缴入盈余账。

本公司将於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削减股份溢价账的进一步详情,以及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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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削减股份溢价账

董事会拟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股东批准根据百慕达法律及细则削减本公司之股份溢价账之建议。根据本公司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股份溢价账之进账额为人民币76,175,000元。现拟注销股份溢价账之进账额为数人民币10,000,000元(相当於界乎约1,506,000美元至约1,664,000美元之金额),而由此所产生之进账拨入缴入盈余账。

根据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之规定,公司须刊登削减股份溢价账之通告,由於股份面值以美元计价,通告中拟削减的金额因而须以美元表达。因此,基於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波动,本公告已披露建议削减之人民币10,000,000元的美元等值金额范围。

进行削减股份溢价账之理由

董事认为股份溢价账毋须维持在现时水平。本公司在运用股份溢价账之进账额资金上,必须遵守百慕达法律所规定之限制。概括而言,上述资金仅可用作发行入账列作缴足之红股及支付因发行股份而产生之费用。缴入盈余账为可分派之储备,可供本公司在董事会认为适当之情况下较广泛地应用,包括(但不限於)向股东派发股息、发行红股及撇销累计亏损 (如有)。因此,建议削减股份溢价账及随後由此所产生的进账拨入缴入盈余账将增加本公司之可分配储备,并为本公司日後向股东作出分派及分派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提供更大弹性。董事认为,实行削减股份溢价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削减股份溢价账之影响

实行削减股份溢价账并不涉及削减本公司任何法定或已发行股本,亦不涉及任何削减股份面值或股份之买卖安排。

除产生并不重大之有关开支外,实行削减股份溢价账不会影响本公司之相关资产、业务运作、管理、财务状况或本公司股东之权益比例。除上述开支外, 董事认为削减股份溢价账不会导致流失本公司之股东资金,亦不会对本公司之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削减股份溢价账之条件

削减股份溢价账须待(其中包括)下列条件获达成後,方可作实:

(i) 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批准削减股份溢价账之特别决议案;

(ii) 遵守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第46(2)条之规定,包括於生效日期前不少於十五日但不超过三十日内,於百慕达一份指定报章刊登削减股份溢价账之通告;及

(iii) 董事信纳,於生效日期,并无合理理据令人认为本公司现时或於建议削减股份溢价账後无法偿还其到期负债。

假设上述条件达成,预期建议削减股份溢价账将於生效日期生效。

一般资料

本公司将於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削减股份溢价账的进一步详情,以及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概无股东须就於股东周年大会提呈以供考虑及批准削减股份溢价账的特别决议案放弃投票。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35

楼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藉以批准(其中包括)削减股份溢价账及将由此所产生之进账拨入缴入盈余账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细则」 指 本公司之公司细则,经不时修订

「本公司」 指 中国兴业新材料控股有限公司,於百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GEM上市(股份代号:8073)

「缴入盈余账」 指 本公司之缴入盈余账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生效日期」 指 削减股份溢价账生效之日期,即紧随股东周年大会日期之下一个营业日,会上将提呈股东考虑并酌情批准削减股份溢价账之相关特别决议案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美元之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股份溢价账」 指 本公司之股份溢价账

「削减股份溢价账」 指 建议注销股份溢价账之入账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相当於界乎约1,506,000美元至约1,664,000美元之金额),待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美元」 指 美元,美国法定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