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预警 本公告乃由中国兴业新材料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及╱或审核委员会审查或审计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并考虑到董事会目前掌握的信息,与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13百万元相比,预期本集团于本年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39百万元。 董事会认为持续录得亏损主要由于整体营商环境恢复缓慢,导致若干客户的贸易应收款项逾期收回,因此预期本年度贸易应收款项将会计提减值亏损。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本年度之年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基于本集团本年度最近期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所作出之初步评估,而该等资料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并于进一步审阅后或作出修订及调整。 本集团本年度的实际财务表现可能与本公告所揭露的有所不同。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本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该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底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