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中国兴业新材料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将较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18.2百万元大幅下跌介乎约90%至99%。
董事会认为,纯利下跌主要由于(i)年内受二零一九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及中国实施的相关措施影响,销售订单屡遭延迟或取消,以及新销售订单的需求及售价下降,导致收入减少;及(ii)产量减少导致计入销售成本的每单位固定成本增加,令毛利率下降。
由于本公司仍在审定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经参考现有资料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而作出的初步评估,而该等资料未经本集团核数师或董事会的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因此可予调整。务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仔细阅览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底刊发的本公司全年业绩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