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高奥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下之内幕消息条文(按GEM上市规则所界定)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经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将会录得净亏损约70万港元,而二零二二年同期的净溢利则约为490万港元。
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录得净溢利转为二零二三年同期的净亏损,主要是由于(i)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本集团招聘服务所得收益较二零二二年同期减少,原因是二零二三年第一季中国内地人力资源市场出现调整导致本集团的中国内地营运录得收益减少;(ii)由于本集团正扩充及本集团为本集团的中国内地、香港调派及新加坡营运招聘额外员工,故员工成本增加;及(iii)本集团的新加坡营运正处于起步阶段,本集团将需要时间在当地市场站稳脚步,以便为本集团的业绩带来正面贡献。
本公司仍在落实其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乃仅以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以及现时可得资料为基础,该等账目及资料概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亦无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上述资料可能基于进一步更新资料再作调整。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季度业绩公告,该公告预期将由本公司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