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佈乃吉辉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及现有资料,相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之净利润约884,000新加坡元,本集团预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净亏损不少于约1,500,000新加坡元。有关亏损乃主要由于建筑领域活动需求减少、投标价格竞争剧烈及材料成本上涨导致本集团业务收益及毛利减少。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综合业绩。本公佈所载资料仅根据董事会参考其现有资料而作出的初步评估得出,而有关资料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最终经审核综合业绩预期将于2020年3月18日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