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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辉控股盈利预警

2018-02-23 22:22:00

本公布乃吉辉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基於董事会现时可得之资料,相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之净利润约1,070,000新加坡元,预期於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将录得净亏损。有关亏损乃主要由可供出售投资之减值亏损约1,027,000新加坡元及出售可供出售投资之亏损约384,000新加坡元所致。

本公司仍正落实本集团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本公布所载资料仅以董事会基於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现时可得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为基础,有关资料并未经由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参阅本集团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布(预期将於2018年3月刊发)了解详情。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