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公司秘书辞任
吉辉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李智聪先生(「李先生」)已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自2016年9月20日起生效。李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之其他事宜须提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垂注。本公司仅余之联席公司秘书王芷恩女士(「王女士」),将继续担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李先生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
授权代表变更
於李先生辞任(自2016年9月20日起生效)後,彼不再根据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第5.24条担任本公司之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王女士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自2016年9月20日起生效)以接替李先生。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变动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本公司於香港之主要营业地点已迁至香港中环永和街23–29号俊和商业中心15楼A2室,自2016年9月20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