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布乃吉辉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已注意到本公司股份(「股份」)近期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报的价格上升。就於具体情况下以合理方式向本公司作出所有有关查询後,董事会确认并不知悉有任何理由导致有关价格变动或有任何资料必须公布以避免本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或有任何内幕消息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披露。
本公司股东及公众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布乃承本公司之命刊发。董事会愿就本公布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