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售股份数目: 100,000,000股配售股份,包括80,000,000
股新股份及20,000,000股待售股份
配售价: 每股配售股份0.50港元,另加1%经纪佣
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
联交所交易费(须於申请时以港元缴足)
面值: 每股股份0.01港元
股份代号: 8027
. 本公司将收取的配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2,340万港元。
. 本公司根据配售提呈的100,000,000股配售股份获中度超额认购。
. 根据配售,该100,000,000股配售股份已有条件分配予合共169名经选定的专业、机构及其他投资者。
. 董事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所有承配人均独立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及彼等各自的联系人的任何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或任何其他重要股东(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概无其他承配人为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0.12(4)条附注1所述的人士或一组人士或上述各方的任何代名人,且与彼等概无关连。概无承配人将可个别获配售紧随资本化发行及配售完成後本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超过10%。
. 董事确认,紧随资本化发行及配售完成後,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将占本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25%,且於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中,由三大公众股东拥有的股份将不超过50%。
. 预期股份将於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开始在创业板买卖。股份将以每手5,000股股份的买卖单位进行买卖。股份的股份代号为8027。
. 投资者务请注意,股东集中可能会影响股份的流动性。因此,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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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价及所得款项用途
配售价为每股配售股份0.50港元(另加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扣除其他相关开支後,本公司的配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2,340万港元。
董事拟按以下方式使用该所得款项净额:
. 820万港元,占所得款项净额约35%,将用作购买有关扩展现有领域的材料及╱或设备以及瞄准及获取更多非道路基建相关项目;
. 820万港元,占所得款项净额约35%,将用作透过新公司或收购拓展;
. 470万港元,占所得款项净额约20%,将用作扩大及加强劳动力,以支持我们在现有领域及非道路基建相关项目的业务扩展;及
. 230万港元,占所得款项净额约10%,将用作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配售的踊跃程度
本公司根据配售提呈之100,000,000股配售股份获中度超额认购。
分配结果
根据配售,100,000,000股配售股份已有条件分配予合共169名经选定专业、机构及其他投资者。配售股份的分派情况载列如下:
占紧随资本化
发行及配售
占获分配 完成後本公司
配售股份 经扩大已发行
获分配配售 总数的 股本的概约
股份总数 概约百分比 股权百分比
最大承配人 14,000,000 14.00% 3.50%
5大承配人 58,000,000 58.00% 14.50%
10大承配人 86,600,000 86.60% 21.65%
25大承配人 95,930,000 95.93% 23.98%
获分配配售股份数目 承配人数目
5,000至50,000 137
50,001至500,000 13
500,001至5,000,000 11
5,000,001至10,000,000 3
10,000,001至20,000,000 5
董事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所有承配人均独立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及彼等各自的联系人的任何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或任何其他重要股东(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概无其他承配人为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0.12(4)条附注1所述的人士或一组人士或上述各方的任何代名人,且与彼等概无关连。概无承配人将可个别获配售紧随资本化发行及配售完成後本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超过10%。
投资者务请注意,股东集中可能会影响股份的流动性。因此,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1.23(7)条,於上市时及其後任何时间,本公司须维持其已发行股本总额最少25%由公众持有。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1.23(8)条,三大公众股东所拥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公众股东於上市时所持股份的50%。董事确认,紧随资本化发行及配售完成後,本公司公众持股量将为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5%,而三大公众股东拥有的股份不会超过公众股东於上市时所持股份的50%。
股票寄存於中央结算系统
待股份获准於创业板上市及买卖,且本公司符合香港结算的证券收纳规定,股份将获香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自上市日期或香港结算决定的任何其他日期起,可於中央结算系统内寄存、结算及交收。
联交所参与者间的交易须於任何交易日後第二个营业日在中央结算系统内进行交收。所有在中央结算系统进行的活动均须依据不时生效的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进行。
本公司已作出一切必要安排,以使股份可获纳入中央结算系统内。
本公司将不会就任何申请股款发出收据,且将不会发出任何临时所有权文件。
就配售股份发行的股票将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以寄存於联席牵头经办人、承配人或彼等各自的代理(视情况而定)的指定有关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股份账户或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账户。
有意投资配售股份的人士应注意,在本招股章程「包销」一节「终止理由」一段所述的任何事件发生後,域高融资(代表其本身及包销商)有权於上市日期(即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八时正或之前任何时间,通过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包销协议。倘包销协议并无成为无条件或根据其条款及条件遭终止,则配售将予失效,并将即时知会联交所。本公司将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kpmholding.com)登载配售失效的通告。
全部配售股份的股票只会於配售在各方面均成为无条件及包销协议并无於上市日期(即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八时正前任何时间根据其条款被终止的情况下,方会成为有效的所有权文件。
开始买卖
预期股份将於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香港时间)开始在创业板买卖。
预期时间表如有任何变动,本公司将即时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kpmholding.com)内登载公布。股份将以每手5,000股股份的买卖单位进行买卖。股份的股份代号为8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