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030)公告 2023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及派发2023年度末期股息 1.2023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于2024年6月 28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假座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北京瑞城四季酒店 五层紫禁厅举行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6月7日之通函(「该通函」)中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I.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年度股东大会已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假座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北京瑞城四季酒店五层紫禁厅举行。 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本公司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主持,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仅适用于A股股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并无否决或修改任何决议案,亦无提呈表决新决议案。 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当日,本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4820546829股,此乃有权出席并可于年度股东大会上对所提呈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份总数。 1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224人,共持有有表决权股份5654416600股,约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52550%。出席的股东(不论为亲身或由代表出席)当中,A股股东(或其代理人)223人,共持有4119945643股股份,约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98877%;H股股东1人,共持有1534470957股股份,约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3673%。 关联╱连股东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2299650108股A股及640182604股H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9.84%,对普通决议案9.01(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拟发生的关联╱连交易的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关联股东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305155945股A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6%)、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26191828股A股及267954100股H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03%)、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25966093股H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85%)对普通决议案9.02(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及9.03(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以上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关联╱连股东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2299650108股A股及 640182604股H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9.84%)、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05155945股A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6%)、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626191828股A股及 267954100股H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03%)、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25966093股H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85%)对普通决议案11(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可能涉及的关联╱连交易的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股东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须就年度股东大会上的决议案放弃表决权。概无股东有权出席年度股东大会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的规定于年度股东大会上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本公司8名董事(其中,董事长张佑君先生、非执行董事赵先信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健华先生、史青春先生 现场参会,非执行董事张麟先生、付临芳女士、王恕慧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青先生以电话或视频会议方式参会)、本公司5名监事现场参会、公司董事会秘书王 俊锋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连同本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代表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出席了年度股东大会。本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及组织章程细则的有关规定正式召集及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的计票人和监票人由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本公司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及本 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共同担任。 关于下列决议案的详细内容,谨请参阅该通函。 2II.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参加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仅适用于A股股东)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普通决议案 股份数目百分比(%)股份数目百分比(%)股份数目百分比(%) 1. 审议及批准 2023年度董 A股 4119251803 99.983159 497525 0.012076 196315 0.004765事会工作报告。 H股 1533632507 99.945359 0 0 838450 0.054641合计565288431099.9729014975250.00879910347650.018300 2. 审议及批准 2023年度监 A股 4119251803 99.983159 497525 0.012076 196315 0.004765事会工作报告。 H股 1533632507 99.945359 0 0 838450 0.054641合计565288431099.9729014975250.00879910347650.018300 3. 审议及批准 2023年年度 A股 4119251803 99.983159 497525 0.012076 196315 0.004765报告。 H股 1533632507 99.945359 0 0 838450 0.054641合计565288431099.9729014975250.00879910347650.018300 4. 审议及批准 2023年度利 A股 4119490948 99.988964 453495 0.011007 1200 0.000029润分配方案。 H股 1534339957 99.991463 0 0 131000 0.008537合计565383090599.9896424534950.0080201322000.002338 5. 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会 A股 3968080941 96.313915 151175332 3.669352 689370 0.016733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H股 1187487322 77.387409 346828718 22.602495 154917 0.010096合计515556826391.1777224980040508.8073478442870.014931 6. 审议及批准关于预计公 A股 4117087696 99.930631 497525 0.012076 2360422 0.057293 司 2024年自营投资额度 H股 1533436480 99.932584 0 0 1034477 0.067416的议案。 合计565052417699.9311614975250.00879933948990.060040 3赞成反对弃权 普通决议案 股份数目百分比(%)股份数目百分比(%)股份数目百分比(%) 7. 审议及批准公司 2024年 A股 4110232943 99.764252 9711500 0.235719 1200 0.000029 度融资类担保计划。 H股 1477380993 96.279502 56958964 3.711961 131000 0.008537合计558761393698.818575666704641.1790871322000.002338 8.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董 A股 4119387923 99.986463 499020 0.012112 58700 0.001425 事、监事 2023年度已发 H股 1534339957 99.991463 0 0 131000 0.008537放报酬总额的议案。 合计565372788099.9878204990200.0088251897000.003355 9.00审议及批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9.01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 A股 1819684765 99.966447 499020 0.027414 111750 0.006139 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H股 894157353 99.985351 0 0 131000 0.014649 联系人拟发生的关联╱ 连交易合计271384211899.9726754990200.0183832427500.008942 9.02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 A股 3187987100 99.980845 499020 0.0156501 111750 0.003505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H股 1140419764 99.988514 0 0 131000 0.011486 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合计432840686499.9828664990200.0115272427500.005607司控股子公司除外)拟发生的关联交易 9.03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持 A股 3187987100 99.980845 499020 0.01565 111750 0.003505 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 H股 1140419764 99.988514 0 0 131000 0.011486以上的公司及其一致行 动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合计432840686499.9828664990200.0115272427500.005607 11.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发 A股 888394492 99.937761 499020 0.056136 54250 0.006103 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 H股 500237160 99.973819 0 0 131000 0.026181 工具可能涉及的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合计138863165299.9507484990200.0359181852500.013334 12. 审 议 及 批 准 关 于 公 司 A 股 4119475153 99.988580 469290 0.011391 1200 0.000029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 H 股 1534339957 99.991463 0 0 131000 0.008537 相关安排的议案。 合计565381511099.9893624692900.0083001322000.002338 由于上述各项决议案的赞成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故上述各项决议案已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4赞成反对弃权 特别决议案 股份数目百分比(%)股份数目百分比(%)股份数目百分比(%) 10.00关于再次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0.01 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 A股 4119392373 99.986571 499020 0.012112 54250 0.001317 发行方式 H股 1534339957 99.991463 0 0 131000 0.008537 合计565373233099.9878984990200.0088261852500.003276 10.02 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A股 4119392373 99.986571 499020 0.012112 54250 0.001317 H股 1534339957 99.991463 0 0 131000 0.008537 合计565373233099.9878984990200.0088261852500.003276 10.03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A股 4119392373 99.986571 499020 0.012112 54250 0.001317 H股 1534339957 99.991463 0 0 131000 0.008537 合计565373233099.9878984990200.0088261852500.003276 10.04 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A股 4119392373 99.986571 499020 0.012112 54250 0.001317 H股 1534339957 99.991463 0 0 131000 0.008537 合计565373233099.9878984990200.0088261852500.003276 10.05 担保及其他安排 A股 4119392373 99.986571 499020 0.012112 54250 0.001317 H股 1534339957 99.991463 0 0 131000 0.008537 合计565373233099.9878984990200.0088261852500.003276 10.06 募集资金用途 A股 4119392373 99.986571 499020 0.012112 54250 0.001317 H股 1534339957 99.991463 0 0 131000 0.008537 合计565373233099.9878984990200.0088261852500.003276 10.07 发行价格 A股 4119392373 99.986571 499020 0.012112 54250 0.001317 H股 1534339957 99.991463 0 0 131000 0.008537 合计565373233099.9878984990200.0088261852500.003276 10.08 发行对象及人民币债务 A股 4119392373 99.986571 499020 0.012112 54250 0.001317 融资工具发行向公司股 H股 1534339957 99.991463 0 0 131000 0.008537东配售的安排 合计565373233099.9878984990200.0088261852500.003276 5赞成反对弃权 特别决议案 股份数目百分比(%)股份数目百分比(%)股份数目百分比(%) 10.09 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A股 4119392373 99.986571 499020 0.012112 54250 0.001317 H股 1534339957 99.991463 0 0 131000 0.008537 合计565373233099.9878984990200.0088261852500.003276 10.10 决议有效期 A股 4119392373 99.986571 499020 0.012112 54250 0.001317 H股 1534339957 99.991463 0 0 131000 0.008537 合计565373233099.9878984990200.0088261852500.003276 10.11 本次发行境内外公司债 A股 4119392373 99.986571 499020 0.012112 54250 0.001317 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H股 1534339957 99.991463 0 0 131000 0.008537 合计565373233099.9878984990200.0088261852500.003276 由于上述各项决议案的赞成票数超过三分之二,故上述各项决议案已作为特别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年度股东大会对A股中小投资者(注1)就下述决议案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反对弃权普通决议案 股份数目百分比(%)股份数目百分比(%)股份数目百分比(%) 4.审议及批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81984084099.9750214534950.02491312000.000066 5.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166843083391.6571401511753328.3049886893700.037871的议案。 8.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181973781599.9693614990200.027414587000.003225 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的议案。 9.00审议及批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9.0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信集团及其181968476599.9664474990200.0274141117500.006139 下属公司、联系人拟发生的关联╱连交易 9.0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董事、监181968476599.9664474990200.0274141117500.006139 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拟发生的关联交易 9.0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持有公司股份181968476599.9664474990200.0274141117500.006139 比例超过5%以上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 11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公181974226599.9696054990200.027414542500.002980 司债务融资工具可能涉及的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181982504599.9741534692900.02578112000.000066 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 6注: 1. 「A股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A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本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 2. 各项决议案赞成、反对或弃权比例=各项决议案A股中小投资者赞成、反对或弃权票数╱出席年度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A股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 III. 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已见证年度股东大会,并认为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派发2023年度末期股息 2023年度末期股息 董事会谨此公布有关派发2023年度末期股息(「末期股息」)的资料如下: 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数14820546829股为基数,将就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息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 10股派发股息人民币4.7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7039759743.78元(含税)。 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派,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和港股通投资者派发,以港币向H股股东(不含港股通投资者)派发。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即:人民币1.00元兑港币1.0961元)计算。 末期股息预计将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前后派发予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营业 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H股股东。为确定享有末期股息的H股股东身份,本公司将自2024年7月5日(星期五)至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享有末期股息,所有H股股票连同股份过户文件须于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下午4时30分或之前送达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 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 7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统称「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的规定,本公司须于向于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 发末期股息时,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境外居民个人股东从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在香港发行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由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持有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在香港发行的股票的境外居民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定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按照上述税务法规,此次向于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H股股东派发末期股息时,对于H股个人股东,本公司将按10%税率代扣代缴股息的个人所得税,惟税务法规及相关税收协定另有规定者,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税率和程序代扣代缴股息的个人所得税。 8沪股通投资者利润分配事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税81号文」)的相关规定,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本公司A股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股票名义持 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本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 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沪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股息派发日及其他安排与本公司A股股东一致。 港股通投资者利润分配事宜对于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本公司H股股票的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签订《港股通H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据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作为港股通H股股票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所有现金红利,并通过其登记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发放至相关港股通H股股票投资者。 港股通H股股票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税81号文及《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相关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H股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9港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股息派发日及其他安排与本公司H股股东一致。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经本公司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后,按相关法律、法规或协议可减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股东,可自行按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协议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不准确确定而引致的任何申索或对有关上述 代扣代缴机制之任何争议,本公司不予负责。 如H股股东对上述安排有任何疑问,可向各自的税务顾问咨询有关中国内地、香港及其他国家的税务法律法规对本公司股息派发、H股股份持有及买卖所涉及的税务影响的意见。 末期股息派发的实施 本公司已委任工银亚洲信托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香港的收款代理人,向H股股东派发末期股息。收款代理人预计将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前后派发末期股息予H股股东。 本公司将以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营业时间结束时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上所记录 的登记地址为基准来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所国家,并据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H股个人股东的居所国家与登记地址不一致,H股个人股东须于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下午4时30分或之前通知本公司的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对于H股个人股东在上述期限前未能向本公司的H股过户登记处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的,本公司将根据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营业时间结束时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登记地址为基准来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所国家。 对于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不准确确定而引致的任何申索或对于代扣代缴机 制之任何争议,本公司不予负责。 10A股股东的末期股息派发详情及其有关事项将由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商后另行公告。 承董事会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佑君 中国*北京 2024年6月28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张佑君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张麟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及王恕慧先生;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青先生、史青春先生及张健华先生。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