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001 免责声明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票发行人现金股息公告发行人名称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3993多柜台股份代号及货币不适用相关股份代号及名称不适用 公告标题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更新)公告日期2024年6月7日公告状态更新公告 更新/撤回理由更新香港过户登记处相关信息股息信息股息类型末期股息性质普通股息财政年末2023年12月31日宣派股息的报告期末2023年12月31日 宣派股息 每10 股 1.5425 RMB股东批准日期2024年6月7日香港过户登记处相关信息 派息金额及公司预设派发货币 每10 股 1.6957 HKD 汇率 1 RMB : 1.0993HKD除净日2024年6月27日为符合获取股息分派而递交股份过户文件之最后时限2024年6月28日 16:30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期由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5日记录日期2024年7月5日股息派发日2024年7月26日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股份过户登记处及其地址皇后大道东183号湾仔香港代扣所得税信息股息所涉及的代扣所得税请参考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刊发的2023年年度报告有关代扣所得税之详情。 第 1 页 共 2 页 v 1.1.1EF001 股东类型税率有关代预扣所得税之更多补充(如适用)非居民企业(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10%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及 其他代理人、受托人,或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H股股份皆被 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H股股份,其应得之股息将被扣除中国企业所得税10%。 个人居民(中国内地登记地址) 20% 就透过沪港通投资H股之内地个人 投资者而言,本公司将于派发末期股息时按照税率20%代扣个人所得税。 发行人所发行上市权证/可转换债券的相关信息 发行人所发行上市权证/可转换债券不适用其他信息其他信息不适用发行人董事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孙瑞文先生及李朝春先生;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为袁宏林先生、林久新先生及蒋理先生;及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开国先生,顾红雨女士及程钰先生。 第 2 页 共 2 页 v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