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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设立钨商业收储专项基金的公告

2015-07-06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份代号:03993)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而作出。 以下为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所发佈之《关于设立钨商业收储专项基金的公告》。上述公告乃以中文编制,倘英文版本有任何歧义,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承董事会命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朝春董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洛阳 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李朝春先生及李发本先生;非执行董事为马辉先生、袁宏林先生及程云雷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白彦春先生、徐珊先生及程钰先生。 * 仅供识别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5—041 转债代码:113501 转债简称:洛钼转债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钨商业收储专项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通知于 2015 年 7 月 6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6 日 17:30 以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董事 8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经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朝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钨商业收储专项基金的议案》: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钨生产国,供应量约占全球的 85%;本公司作为全球单体最大、产量第二的钨精矿生产商,2014 年本公司权益产量约占中国总产量的 11.4%;当前钨精矿价格跌破国内大部分原生钨 矿的生产成本线,基于长期以来国内外低成本钨资源不断枯竭、行业成本不断提高的现状及本公司对钨行业未来发展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财务实力,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自筹资金设立钨商业收储专项基金,拟对以钨精矿为主的钨原料产品在现有价格附近进行商业收储,预计收储总量不超过 4.6 万吨(折标准钨精矿),约占 2014 年国内钨总产量(折标准钨精矿)的 1/3。收储方式为市场采购。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进行商业收储相当于本公司低成本并购钨资源,有助于强化中国钨资源行业在全球的定价权,有助于提高本公司在国内外钨行业的影响力。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