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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H股股东2023年度末期股息

2024-06-26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H股股票代码:03968) 支付H股股东2023年度末期股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其中包括)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将向各自股权登记日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H股股东,按于股权登记日每股股份获现金分红人民币1.972元(含税)的基准派发股息,A股股东将获宣派股息为每股人民币1.972元(含税)并将以人民币支付,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于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宣派股息之日前一个星期(包括2023年度股东大会当日)公佈之人民币兑港币之平均基准汇率(即1港元兑人民币0.9121元),H股股东将获宣派股息为每股约2.162044港元(含税)并将以港元支付。 本公司之H股派息代理人招商永隆信托有限公司预计将于2024年8月6日或前后向本公司H股股东支付2023年度末期股息(已扣除有关税款),同时有关股息支票将以平邮方式寄发予本公司H股股东,邮误风险概由收件人承担。 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香港联交所本公司H股股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港股通H股股票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并通过其登记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发放至相关港股通H股股票投资者。港股通H股股票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以人民币派发。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关于本公司A股分红派息的具体安排,本公司将另行公佈。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公司2024年3月25日的2023年度业绩公告「5.13税项和税项减免」部分的税务事宜。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王良及朱江涛;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缪建民、孙云飞、周松、张健及陈冬;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仕雄、李孟刚、刘俏、田宏启、李朝鲜及史永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