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任女性董事的进展公告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苏敏女士因到龄退休原因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92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认为单一性别的董事会并未实现多元化。苏敏女士辞任后,本公司无其他女性董事。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本公告所使用的术语与本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的公告中所定义的含义相同。 自苏敏女士辞任后三个月内,本公司已采取积极措施,物色符合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为董事会带来新的视角,具备财务、审计、会计或法律等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且为董事会的多元化做出贡献)之合适人选。尽管已尽最大努力,本公司仍需要更多时间物色潜在女性董事人选。本公司会进一步扩大筛选范围并且继续积极寻找和接触潜在的合适人选。本公司计划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召开股东大会委任女性董事,但最终委任时间取决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时间。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