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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H股股东2022年度末期股息的安排

2023-06-19 00:00:00

支付H股股东2022年度末期股息的安排 兹提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6月2日的2022年度股东 大会通知,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2022年度末期股息)。 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2022年度末期股息)尚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公司将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2022年度末期股息)在获得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作出公告以披露(其中包括)实际人民币兑港币之平均基准汇率等信息。 就派付2022年度末期股息而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日期 为厘定有权收取2022年度末期股息的H股股东名单,本公司将自2023年7月7日至 2023年7月12日(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尚未登记过户文件的H股持有人,如欲收取2022年度末期股息,须在不迟于2023年7月6日下午4时30分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凭证,送交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于2023年7月12日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内的H股股东,将有权收取2022年度末期股息。 1收取2022年度末期股息的税务事宜 境外居民个人股东及非居民企业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和《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本公司H股个人及企业股东,本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股息所得税。但是,倘相关税务法规及税收协议另有规定,本公司将按照税务机关的征管要求具体办理。 沪股通投资者利润分配事宜 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简称沪股通),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相关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A股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家或地区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执行。 沪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派发日等时间安排与本公司A股股东一致。 关于本公司A股分红派息的具体安排,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港股通投资者利润分配事宜对于本公司港股通H股股票投资者,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和《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相关规定,对中国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投资本公司H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中国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本公司H股股票取得的 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本公司对中国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应纳税款由相关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港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派发日等时间安排与本公司H股股东一致。 2一般事宜 如本公司股东对上述安排有任何疑问,可向彼等的税务顾问咨询有关拥有及处置本公司A股股票及╱或H股股票所涉及的中国内地、香港及其他国家(地区)税务影响的意见。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公司无义务亦不会承担确定任何股东身份的责任。本公司将依照税务机关的征管要求,依照于2023年7月12日在H股股东名册内所载资料代扣代缴有关所得税。 假设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2022年度末期股息)获得本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之H股派息代理人招商永隆信托有限公司预计将于2023年8月8日或前后向本公司H股股东支付2022年度末期股息(已扣除有关税款)并同时向应得该2022年度末期股息(已扣除有关税款)的H股股东以平邮 寄发有关支票,邮误风险概由收件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