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L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票代号:3800) 自愿公告 修订股份奖励计划 引言 吾等谨此提述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日期为2017年1月16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采纳股份奖励计划(「股份奖励计划」)。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告乃本公司自愿作出,以向本公司股东(「股东」)知会股份奖励计划的变动。 修订股份奖励计划 董事会已议决删除股份奖励计划当中有关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发行及配发新股份(包括对象为董事会委任的专业受托人(「受托人」))的相关条款,由2024年4月30日起生效。删除相关条款后,奖励股份将仅包含由受托人于市场收购的本公司现有股份(「股份」),而并不会发行新股份。于本公告日期,概无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发行新股份。股份奖励计划的性质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的股东週年大会通函,当中本公司解释,股份奖励计划不属于上市规则第17章(包括于2023年1月生效的上市规则第17章的修订)监管范围,以及将对股份奖励计划作出若干修订,以作澄清。因此,股份奖励计划的修订毋须获得股东批准。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的规则,董事会可通过董事会的决议案在任何方面修订股份奖励计划的条款,惟有关修订不得对任何承授人的任何存续权利造成不利影响。 除上述修订及其他轻微整理修正及内部管理修订外,股份奖励计划的所有其他条款维持不变。该等修订将适用于日后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的奖励,且将不会对已授出的奖励产生任何追溯影响。因此,董事会认为任何该等修订均不会对任何承授人的任何存续权利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