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公告
回购股份
兹提述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6月4日、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4日、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1日及2023年10月26日有关回购股份的公告(「该等公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2023年10月31日,本公司已根据回购授权进一步购回600万股股份,总代价为约690万港元(不包括佣金等费用)。自股东週年大会日期起直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合共购回13,850万股股份,占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51%及于股东週年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51%。
根据回购授权,本公司获准于香港联交所市场购回最多2,707,687,297股股份(即于股东週年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董事会可进一步行使回购授权项下的权力,于适当时机在公开市场购回股份。本公司将按照所有适用规例及规则进行建议回购股份。
董事会致力于优化本公司资本。董事会相信,就本公司表现、资产价值及业务前景而言,股份现行市价实属低估,因此现时为合适时机购回股份以提高资产净值及╱或每股股份盈利。考虑到本公司当前之财务状况,董事会认为适宜进行购回股份,而此举反映本公司在维持足够的财务资源的同时对其长远策略及增长充满信心。董事会亦相信,建议回购股份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应注意,本公司进一步行使回购授权及建议回购股份将视乎市况而定,并将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概无保证任何进一步回购之时间、数量或价格。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必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