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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及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的补充公告

2023-10-17 00:00:00

有关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及本公司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的补充公告

兹提述(i)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2022年年报」)及(ii)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2023年中期报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2022年年报及2023年中期报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有关2022年年报及2023年中期报告配售所得款项用途的补充资料

诚如2022年年报所披露,本公司已于2021年完成(i)2021年1月配售;及(ii)2021年 12月配售。于2022年8月4日,本公司及协鑫新能源完成按每股股份0.138港元的价格 先旧后新配售及认购2275000000股协鑫新能源新股份,所得款项净额约为310百万港元(「2022年协鑫新能源先旧后新配售」)。

除2022年年报及2023年中期报告所披露的资料外,董事会谨此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16第11(8)段,提供上段所载筹资所得款项实际及拟定用途的补充资料。

2021年1月配售所得款项用途

2021年1月配售所得款项用途详情如下(包括未动用所得款项结余作拟定用途的预期时间表):

附注:于2022年,协鑫新能源不再是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本公司并不掌握自2023年1月1日起2022年协鑫新能源先旧后新配售所得款项用途的充分资料。

2022年年报有关股权结算股份奖励计划的补充资料

除2022年年报第84页及2022年年报所载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9的披露外,董事会谨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7.07条提供以下有关股份奖励计划的额外资料:

于2022年2月16日授出的奖励股份在紧接期权授出日期之前一日的收市价为2.42港元;及

于2022年7月6日授出的奖励股份在紧接期权授出日期之前一日的收市价为3.83港元。

上述补充资料不会影响2022年年报及2023年中期报告所载的其他资料。除上文所披露者外,2022年年报及2023年中期报告所载其他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