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退任; (2)建议委任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3)董事委员会成员变更 董事会宣布: (i) 李坚先生将轮席退任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并不再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自应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生效; (ii) 马青山先生将轮席退任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不再担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自应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生效; (iii) 董事会建议委任张晶女士为执行董事。张晶女士之委任须经股东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批准通过,如获批准,将自应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生效。张晶女士将继续担任本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 (iv) 董事会建议委任赵延超先生为非执行董事,以填补因李坚先生退任产生的空缺。 赵延超先生之委任须经股东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批准通过,如获批准,将自应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生效。赵延超先生之委任生效后,赵延超先生亦将获委任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 (v) 董事会建议委任赵炳文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填补因马青山先生退任产生的空缺。赵炳文先生之委任须经股东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批准通过,如获批准,将自应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生效。赵炳文先生之委任生效后,赵炳文先生亦将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及
(vi) 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平先生将于马青山先生退任后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自应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