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LONKING HOLDINGS LIMITED 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339)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分派末期股息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所有决议案已获股东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正式通过。 末期股息每股0.08港元已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批准并将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分派。 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举行的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于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通告」)所载的所有提呈决议案已获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举行的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 的投票结果如下: 票数(概约%)决议案赞成反对 1省览及采纳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320684629227160110 度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99.16%)(0.84%)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核数师」)报告。 本决议案已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仅供识别 -1-票数(概约%)决议案赞成反对 2批准派付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234006402– 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0.08港元。(100%)(0%)本决议案已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3 (i). 重选退任董事李新炎先生为执行董事。 3182131007 51875395 (98.40%)(1.60%) (ii). 重选退任董事陈超先生为执行董事。 3182343158 51663244 (98.40%)(1.60%) (iii). 重选退任董事郑可文先生为执行董事。 3182343158 51663244 (98.40%)(1.60%) (iv). 重选退任董事尹昆仑先生为执行董事。 3165076221 68930181 (97.87%)(2.13%) (v). 重选退任董事倪银英女士为非执行董事。 2970964502 263041900 (91.87%)(8.13%) (vi). 重选退任董事俞太尉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 2677048594 556957808 事。(82.78%)(17.22%) (vii).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3229504806 4501596 (99.86%)(0.14%)本决议案已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4 (i). 重选退任董事钱世政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 2679512755 554493647 事。(82.85%)(17.15%) (ii). 重选退任董事吴建明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 3205814495 28191907 事。(99.13%)(0.87%) (iii).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之酬金。 3229504806 4501596 (99.86%)(0.14%)本决议案已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5重新委任执业会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安永」)316639669367609709 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97.91%)(2.09%)本决议案已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6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2716190684517815718新股份。(83.99%)(16.01%)本决议案已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7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股份。3234006030372 (99.99%)(0.01%)本决议案已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2-票数(概约%)决议案赞成反对 8藉加入本公司根据第7项决议案所购回股份的数目2720439597513566805 扩大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84.12%)(15.88%) 第6项决议案项下的新股份。 本决议案已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为4280100000股,相等于赋予持有人权利可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就大会提呈的所有决议案投票赞成或反对的股份总数。概无对任何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投票施加限制,且概无本公司股东已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的通函上表示会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决议案投反对票或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投票。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的监票人,负责点票事宜。 执行董事李新炎先生、陈超先生、郑可文先生及尹昆仑先生各自均已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由于第1至第8项各项普通决议案均获50%以上票数投票赞成,故所有决议案已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正式通过。 分派末期股息 末期股息每股0.08港元已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批准并将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 分派予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星期三)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 承董事会命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主席李新炎香港,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于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李新炎先生、陈超先生、郑可文先生及尹昆仑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倪银英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钱世政博士、吴建明先生及俞太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