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出售票据之须予披露交易出售票据 董事会宣布,于2024年4月4日(于提早届满时间前),交银证券(本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已根据要约人就要约及征求同意书出具的要约声明的条款及条件,交出本金额为23300000美元的票据并交付同意书。倘交银证券交出的票据获要约人接纳并付款,预期交银证券将就出售事项收取总代价约23764447美元(相当于约186550909港元)。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出售事项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通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