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COM INTERNATIONA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3329 调任董事、执行董事辞任、授权代表变更 及 董事会附属委员会组成变动 调任董事 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王贤家先生(「王先生」)已由非执行董事获调任为执行董事及获委任为本公司副行政总裁和首席风险官,自2023年12月11日生效。 王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王贤家先生,47岁,于2022年6月29日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于2023年12月11日获调任为执行董事及获委任为本公司副行政总裁和首席风险官。 王先生于1999年7月加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先后担任多个职位,包括自2007年11月至2008年4月及自2008年4月至2010年9月分别为交通银行澳门分行资金部经理及副高级经理,自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自2012年9月至2013年12月及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分别为交通银行金融市场部债券投资副高级经理、外汇交易副高级经理及外汇交易高级经理,自2014年4月至2020年4月为交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中心外汇交易部总经理及自2020年4月至2020年11月为交通银行金融市场部外汇交易高级经理,自2020年11月至2023年6月为交通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自2021年1月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王先生于1999年6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根据本公司与王先生就其担任执行董事所订立的委任函,王先生的任期将由2023年12月11日起直至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书面通知终止。王先生须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轮流卸任。 本公司亦与王先生订立了僱佣合约,据此王先生每年将收取1,000,000港元基本薪金,以及与工作表现、职务与职责及当时市况相称的酌情花红及其他福利。 于本公告日期,王先生于交通银行股份中拥有的权益(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载列如下: 占相联法团 已发行股份 占相联法团 相关类别 已发行股份 于相联法团 总数概约 总数概约 身份 所持股份类别 所持股份数目 百分比(%) 百分比(%) 实益拥有人 A股 70,000 0.00 0.00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王先生(i)并无于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关係;(iii)并无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权益;及(iv)于过去三年并无在香港或海外任何上市公众公司担任董事。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王先生已确认,并无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其他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披露的资料。 执行董事辞任 董事会宣佈,程传阁先生(「程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副首席执行官,自2023年12月11日生效。于其辞任后,程先生将自动终止担任董事会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程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程先生于其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授权代表变更 董事会宣佈,程先生于其辞任执行董事后,将终止担任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本公司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并由王先生接替程先生作为授权代表,自2023年12月11日生效。 董事会附属委员会组成变动 董事会宣佈,自2023年12月11日起: (1) 审计委员会由三位董事组成,即林志军先生、谢涌海先生及单增建先生,其中林志军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及 (2) 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四位董事组成,即谭岳衡先生、朱忱女士、王贤家先生及单增建先生,其中谭岳衡先生担任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