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由华津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2023 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及董事会目前可获得的最新资料,预期本集团截至该年度将录得未经审核综合净溢利约人民币 8,000万元至人民币 9,000万元,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则产生经审核综合净亏损约人民币1亿650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截至该年度预期净溢利主要由于(其中包括)(i)本集团产品的收益及销量增加;(ii)本集团冷轧钢材产品及镀锌钢材产品的平均加工费(即销售价格与原材料成本之间的差额)增加;及(iii)单位销售成本减少。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该年度全年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本公司管理层基于董事会于本公告日期所得数字及资料所作之初步评估,而并非基于任何已经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或独立核数师审阅之数字或资料。本集团截至该年度之最终全年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的财务资料不同,有待最终落实及可能会作出调整。本集团截至该年度的全年业绩预计将于2024 年3月底刊发。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