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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部分购回及取消

2024-06-20 00:00:00

香港交?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合交?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并非购买证券的要约,亦非邀请提呈出售证券要约,本公告或其任何内容亦不会成为任何合约或承诺的基础。本公告并不构成,亦不可在有关法律禁止有关要约或邀请的地区用作任何形式的要约或邀请。本公告不得在发布、刊发或分派即属违法的任何司法权区发布、刊发或分派或向上述司法权区的任何居民及╱或当地人士发布、刊发或分派。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688) 750000000美元于二零三零年到期之2.625%绿色优先票据 (债券股份代号:40383) (「票据」)进一步部分购回及取消本公告乃由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第37.48条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9月17日有关票据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23年11月8日、11月26日及 12月11日有关要约收购及取消部分票据的公告。 于2024年6月3日至20日期间,本公司进一步于公开市场购回合计本金额为45000000美元之一部分票据(「购回票据」),占票据初始本金总额约6%。所有购回票据将会被取消。于取消购回票据后,票据的尚未偿还本金总额为505000000美元,占票据初始本金总额约67.33%。 本公司将来可能会亦可能不会购回更多的票据。票据之持有人(「票据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本公司对于不时购回任何票据拥有全权绝对酌情权。关于任何购回票据事项的时间、数量或价格又或本公司是否会进一步购回任何票据,概无任何保证。因此,票据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任何票据时,敬请谨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主席王玉锁香港,2024年6月20日–1–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下?董事构成:六位执行董事,分别为主席王玉锁先生、首席执行官张宇迎先生、总裁刘建锋先生、首席财务官王冬至先生、张瑾女士及蒋承宏先生;一位 非执行董事,王子峥先生;及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马志祥先生、阮葆光先生、罗义坤先生及黄励女士。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