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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事项的公告

2022-06-30 00:00:00

本公司于近日所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批覆,确认本公司被视为居民企业,并自2022年1月1日起适用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政策。据此,本公司将:

(a)就应付2021年度末期股息及之后年度之任何股份之股息实施预扣企业所得税安排;及

(b)预扣本公司应付非居民票据持有人利息之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根据相关票据的条款,除若干例外情况外,本公司将支付额外款项,以使票据持有人收取的款项净额不少于该持有人在未作有关预扣的情况下将收取的款项。

成为居民企业后,本公司境内资金可通过分红免税汇出,这不仅可增加本公司可派息储备,且有利于优化境内外融资结构和融资成本,使得本公司的财政更加稳健。

本公司之股东、票据持有人及投资者如对本公司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事项对彼等的影响(包括他们的税务状况)有任何疑问,建议彼等各自寻求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