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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关连交易 - 增资物流中州

2020-03-26 00:00:00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宣佈,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中铝物流、中州铝厂、物流中州与中州铝业订立增资协议,据此,中铝物流、中州铝厂及中州铝业同意分别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物流中州增资人民币7,839.03万元、人民币1,171.69万元及人民币9,521.11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物流中州由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中铝物流、中州铝业及中铝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中州铝厂分别持有46.36%、39.58%及14.06%股权,因此物流中州依然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于本公告日期,中州铝厂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铝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中铝物流及中州铝业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物流中州由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中铝物流及中铝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中州铝厂分别持有60%及40%股权。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中州铝厂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物流中州为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故增资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关连交易。由于增资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超过0.1%但低于5%,故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