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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告

2019-11-22 00:00:00

兹提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的二零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通告」)及通函(「通函」),当中列载本公司二零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的举行时间、地点及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供本公司股东(「股东」)审议批准的决议案详情。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单独或合併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提出临时议案。据此,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直接持有本公司29.67%的股份)提出一项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临时提案将提交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兹补充通告本公司将按原计划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星期二)下午二时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临时股东大会,除通告所载决议案外,亦审议并酌情通过由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提议增加的以下决议案(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补充通告所用词汇与通函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拟认购云铝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的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