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公告 - 关连交易 - 本公司拟以金属镓资产增资中国稀有稀土

2019-08-27 00:00:00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宣佈,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本公司与中国稀有稀土订立增资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以持有的金属镓资产向中国稀有稀土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中国稀有稀土的股权比例将从目前的14.62%上升至23.94%,中国稀有稀土不会成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

于本公告日期,中铝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稀有稀土为中铝集团的附属公司。因此,中国稀有稀土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故增资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关连交易。

增资协议项下之交易同时涉及本公司的收购和出售事项。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参照收购及出售事项两者规模测试百分比较高者来分类增资协议项下之交易,并根据该分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的适用规定。由于增资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超过0.1%但低于5%,故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