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的二零一八年度股东週年大会通知(「通知」)及通函(「通函」),当中列载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度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的举行时间、地点及于股东週年大会上提呈供本公司股东(「股东」)审议批准的决议案详情。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单独或合併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提出临时提案。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补充通告日期直接持有本公司29.67%的股份)提出若干项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週年大会召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临时提案将提交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进行审议。
兹补充通告本公司将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二)下午两时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本公司会议室举行股东週年大会,除通知所载决议案外,亦审议并酌情通过由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提议增加的以下决议案(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补充通告所用词汇与通函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关于山西华圣拟向鹤庆溢鑫铝业转让19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的议案。
普通决议案(累积投票制)
2.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除独立非执行董事外)的决议案:
2.1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卢东亮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决议案。
2.2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贺志辉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决议案。
2.3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蒋英刚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决议案。
2.4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朱润洲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决议案。
2.5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敖宏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决议案。
2.6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王军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决议案。
3.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决议案:
3.1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陈丽洁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决议案。
3.2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胡式海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决议案。
3.3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李大壮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决议案。
4.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决议案:
4.1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叶国华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决议案。
4.2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单淑兰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