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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2019-05-28 00:00:00

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经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有关董事会建议对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日,经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修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鑑于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及规则的有关新修订,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建议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相关建议修订详情请参见本公告附录I、附录II、附录III及附录IV。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之建议修订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之建议修订,须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由本公司股东审议通过,方能作实。本公司将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将载有包括关于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之建议修订详情的通函寄发予本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