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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关连交易 - 中铝能源向中铝环保出售内蒙古丰融40%股权及宁夏丰昊60%股权

2019-02-20 00:00:00

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中铝能源与中铝环保就出售内蒙古丰融40%股权和宁夏丰昊60%股权订立:(i)内蒙古丰融股权转让协议;及(ii)宁夏丰昊股权转让协议。

于本公告日期,中铝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铝环保为中铝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因此,中铝环保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故该等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关连交易。由于该等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超过0.1%但低于5%,故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