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自愿公告 - 拟收购山西铝业部分资产

2019-01-22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山西新材料」)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山西铝业」)部分资产。

于本公告日期,山西新材料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山西铝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铝集团」)的附属公司。因此,山西铝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故本次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关连交易。鉴于本公司董事余德辉先生和敖宏先生同时在中铝集团任职,彼等已就该等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案迴避表决。

截至本公告日期,有关各方尚未就上述收购山西铝业部分资产事宜签订任何具体协议。待签订具体协议时,本公司将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的适用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