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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 - 附属公司拟对中铝保理进行增资

2019-01-22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中铝国贸集团」)及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铝物流」)拟分别以现金人民币1亿元对中铝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中铝保理」)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中铝国贸集团和中铝物流将分别持有中铝保理约17.19%的股权,中铝保理不会成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

于本公告日期,中铝国贸集团及中铝物流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中铝保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铝集团」)的附属公司。因此,中铝保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故本次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关连交易。鉴于本公司董事余德辉先生和敖宏先生同时在中铝集团任职,彼等已就该等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案迴避表决。

中铝保理于二零一六年五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其经营范围包括: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谘询服务。

截至本公告日期,有关各方尚未就上述增资中铝保理事宜签订任何具体协议。待签订具体协议时,本公司将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的适用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