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海外监管公告是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
兹载列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以下资料全文,仅供参阅。
证券代码:601600 证券简称:中国铝业公告编号:临2018-04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於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中铝物流集团中部
国际陆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铝物流集团中部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
? 截至2017 年12 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100.9 亿元。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物流」)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铝物流集团中部国际陆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部陆港」)为中铝物流的全资子公司。2017 年7 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於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拟为中铝物流集团中部国际陆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中铝物流为中部陆港申请指定铝交割仓库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3 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年(以下简称「原担保」)。有关原担保事项详情请见公司於2017 年7 月28日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於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中铝物流集团中部国际陆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7–035)。
中部陆港现为扩大经营,拟申请增加指定铝交割仓库库容,原担保已无法满足需要,鉴於前述原因,公司於2018 年6 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於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拟为中铝物流集团中部国际陆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中铝物流为中部陆港重新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年(以下简称「新担保」)。本次担保授权期限为本次担保相关议案获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月内有效。
新担保生效後,原担保随即终止。
(二) 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 年6 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於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拟为中铝物流集团中部国际陆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铝物流集团中部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新安西路18 号
法定代表人:董光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站经营;国内铁路货运代理;铁路运输机械租赁;搬运装卸;仓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除外);贸易代理;销售:煤炭、焦炭、重油、石油焦、金属材料、建材、金属与矿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机械电子设备、制冷空调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化工产品及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除外)、汽车配件、通讯设备(卫星接收、无线通讯设备除外)、农产品;高科技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谘询;信息谘询;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物流园区开发建设营运;盐酸、硫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煤焦沥青批发销售;铁路货物运输、其他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修理;通用零部件制造及机械修理;国际货运(航空运输除外);铁路机车检修、铁路车辆检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後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 年12 月31日,中部陆港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1,860.5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696.2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3,164.27 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人民币641.91 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铝物流将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函的具体内容。
四. 董事会意见
1. 根据公司业务运营所需,为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业务,同意中铝物流为中部陆港提供担保。
2. 本次担保系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 号《关於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神相违背,符合相关规定。
3. 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 年12 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3%;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7%;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备查文件: 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