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刊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3月18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由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2007年度年报编制要求在理解上存在偏差,现对其进行说明,并更正如下:
1. 2008年3月18日披露情况:
关联债权债务清偿情况:
年初余额人民币9,859万元,本年度清收人民币7,295万元。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未清收款项公司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减值。
2007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报告期
资金的余额 清欠总额 清欠方式 清欠金额 清欠时间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期初 期末
9,859 2,564 7,295 现金清偿 6,597 28/2/2007
现金清偿 698 15/3/2007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 于2007年12月31日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余额为
上市公司资金及清欠情况的具体说明 人民币2,564万元。本年度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
资金清理情况:于2007年2月28日,大股东附属企业山东铝业
公司以现金人民币3,412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185万元
方式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共人民币6,597万元。
于2007年3月15日,大股东附属企业山东铝业公司的附属公司
以现金人民币698万元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责任人和 清理责任人:山东分公司,张士国。
董事会拟定的解决措施 不放弃追偿的权利。
2. 现更正为:
一直以来,本公司董事会非常重视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占用情况的监督。在2007年4月30日国内A股股票发行前,公司董事会即责成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国内上市规则对存在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进行了进一步核查清理。在2007年期初大股东占用净值人民币7,295万元,在2007年3月以前(即A股上市前),大股东已全部归还;因此,本公司自A股上市以後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行为。
关联债权债务清偿情况:
年初余额人民币7,295万元,本年度清收人民币7,295万元。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未清收款项公司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减值。
007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报告期
资金的余额 清欠总额 清欠方式 清欠金额 清欠时间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期初 期末
7,295 0 7,295 现金清偿 6,597 28/2/2007
现金清偿 698 15/3/2007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 本年度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清理情况:于
上市公司资金及清欠情况的具体说明 2007年2月28日,大股东附属企业山东铝业公司以现金人民币
3,412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185万元方式归还非经营性
占用资金共人民币6,597万元。
于2007年3月15日,大股东附属企业山东铝业公司的附属公司
以现金人民币698万元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责任人和 不适用
董事会拟定的解决措施
公司对《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和《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中相关披露进行了相应更正;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