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3月17日在公司2903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敖宏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 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7年度末期股息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 同意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