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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Aluminum Corporation of China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600)
须予披露交易
本公司於2006年4月17日订立了合资公司协议,成立合资公司中国铝业遵义氧化铝
有限公司*,从事开采、生产和销售氧化铝及相关产品。合资公司的氧化铝预计年
产能达800,000吨。
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有关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有关通函将根据上市规则寄发
予股东。
绪言
本公司於2006年4月17日订立了合资公司协议,成立合资公司中国铝业遵义氧化铝
有限公司*,从事开采、生产和销售氧化铝及相关产品。合资公司的氧化铝预计年
产能达800,000吨。
合资公司协议
合资公司协议的主要条款摡要如下。
1. 日期: 2006年4月17日
2. 订约方
(i) 本公司
(ii) 贵州乌江
就董事所知悉、了解及相信,并经合理谘询後,贵州乌江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
立於本公司的第三方,为本公司的非关连人士。
3. 投资总额、注册股本及注资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2.5亿元(折约41.13亿港元),其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14亿元(折约13.55亿港元)。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差异人民币28.5亿元(折约
27.58亿港元),预计将以银行借款及(如有需要)由合资公司订约方按其各自占
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合资公司订约方按以下比例以现金注资:
— 本公司投入人民币9.38亿元,即总注册资本的67%(折约9.08亿港元);及
— 贵州乌江投入人民币4.62亿元,即总注册资本的33%(折约4.47亿港元)。
合资公司订约方须按其各自占合资公司股权的比例及下述时间表投入合资公司的注
册资本:
— 於合资公司成立时投入注册资本20%;
— 於合资公司成立一年或之前投入注册资本40%;
— 於合资公司成立两年或之前投入余下40%的注册资本。
4. 业务范围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预计为开采、生产和销售氧化铝和相关产品。
5. 年产能
合资公司的预计年产能为800,000吨氧化铝。
6. 合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
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合资公司订约方有权按以下比例委任合资公司
董事会成员:
— 本公司委任三名董事;及
— 贵州乌江委任两名董事。
本公司委任合资公司董事会主席,合资公司委任董事会副主席。合资公司总经理由
本公司提名及由合资公司董事会委任。
7. 年期
合资公司为永久成立的公司。
8. 终止
倘合资公司协议被视为不必要或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任何合资公司订约方严重违反协
议而被视为不可能继续履行,合资公司订约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终止合资公司协议
。
合营协议条款(包括本公司投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乃合资公司订约方经公平原
则下协商达成,董事相信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合资公司的成
立须获有关监管机构审批营业执照,方可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