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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Aluminum Corporation of China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600)
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本公司於2006年4月19日就须予披露交易发出的公告。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
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38条有关寄发通函时间的规定。预期通函将尽快并
不迟於2006年5月30日可供寄发。
兹提述本公司於2006年4月19日发出有关成立合资公司中国铝业遵义氧化铝有限公
司,以从事开采、生产和销售氧化铝及相关产品(「须予披露交易」)的公告(「
该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文所用词汇须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有关须予披露交易的通函,须於该公告公布後的21天内寄发予本公
司股东。由於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以取得包含在通函内的资料,故本公司已向联交
所申请豁免须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38条有关寄发通函时间的规定。董事预期通
函将尽快并不迟於2006年5月30日可供寄发。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肖亚庆先生、熊维平先生、罗建川先生、
陈基华先生;非执行董事石春贵先生及Joseph C. Muscari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
事潘耀坚先生、王淀佐先生及康义先生。
承董事会命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刘强
公司秘书
200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