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收到一则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声明,转载如下:
「本公司现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发表声明如下:
本公司已知悉最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股份成交量上升,兹声明
本公司并不知悉导致成交量上升的任何原因。
本公司谨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卖的商谈或协定为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23条而须予公开者;本公司的董事会亦
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价格的事宜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的一
般责任而须予公开者。
於本声明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肖亚庆先生、罗建川先生及、张程忠先
生、陈基华先生,非执行董事 Joseph C. Muscari 先生和石春贵先生,以及独立非
执行董事潘耀坚先生、王淀佐先生及康义先生。
上述声明乃承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之命而作出;董事会各董事愿就本声明的
准确性承担个别及共同的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张程忠
日期:2007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