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公告 本公告乃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2023年12月18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参与中铝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铝科学院」)股权改革的议案。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铝集团」)拟将中铝科学院(于本公告日期为中铝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的20%和20%股权分别转让予本公司和中国铜业有限公司(「中国铜业」)。同时,本公司拟以现金人民币4亿元与中铝集团和中国铜业向中铝科学院进行增资。前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中铝集团、本公司和中国铜业将分别持有中铝科学院约47.63%、26.19%和26.19%的股权,中铝科学院将不会成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亦不会合併到本公司账目中。 于本公告日期,中铝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铝科学院、中国铜业均为中铝集团的附属公司。因此,中铝集团、中铝科学院、中国铜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均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故本次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关连交易。鉴于本公司董事董建雄先生和张吉龙先生同时在中铝集团任职,彼等已就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案迴避表决。 截至本公告日期,有关各方尚未就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签订任何具体协议。待签订具体协议时,本公司将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的适用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